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维修 > 正文

一分钱科普 | 缓控释肥在国外需要登记吗?

在美国、加拿大、中国、日本、欧洲和以色列,均有大规模的缓控释肥生产销售,用于农业、园艺等多个领域,但是,无论上述哪个国家,均没有对缓控释肥制定相关法律以保护消费者。通常,缓控释肥性能的测定主要是根据肥料在25℃水中养分释放80%所需的时间来衡量。美国美国的50个州的农业相关法规由各州自行制定,其中包...

在美国、加拿大、中国、日本、欧洲和以色列,均有大规模的缓控释肥生产销售,用于农业、园艺等多个领域,但是,无论上述哪个国家,均没有对缓控释肥制定相关法律以保护消费者。通常,缓控释肥性能的测定主要是根据肥......

在美国、加拿大、中国、日本、欧洲和以色列,均有大规模的缓控释肥生产销售,用于农业、园艺等多个领域,但是,无论上述哪个国家,均没有对缓控释肥制定相关法律以保护消费者。通常,缓控释肥性能的测定主要是根据肥料在25℃水中养分释放80%所需的时间来衡量。

美国

美国的50个州的农业相关法规由各州自行制定,其中包括肥料类的法规。美国联邦仅有一些指导性意见和环保署的规范,以防各州法规与联邦规定不符。环保署的资源保护与循环利用机构有大量农药登记的法规,但肥料不包括在内。不过,1995年AAPFCO(美国植物养分稽查协会)发布了关于控释肥料的定义。

1997年,AAPFCO表示制定法规的目的是在促进自由贸易的同时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为了达到这个目的,AAPFCO建议并支持使用“EfficiencyDesign(ED效率设计)”来描述肥料性能,相比传统的可溶性肥料,控释肥料产品可以减少养分向环境的流失。

AAPFCO进一步声明,该机构希望通过法规,发展并规范EDproduct(效率设计)产品的管理程序,使之简单有效,其中包括:

1.明确确定“释放率”或“响应期”的方法。

2.通过政策明确定义,并提出规范内产品需附带相关标识的要求,已经得到业内支持和理解。

3.发布ED产品的指导意见和有效的执行规定。

4.对未来市场中可能出现和发展的技术保持灵活的态度。

为了满足今后管理和规范的需要,美国AAPFCO和肥料协会成立了特别小组。控释肥料特别小组的成员来自农业部、生产商、AAPFCO和肥料协会。其中包括五个次级委员会:检测方法、标签、强制执行、新产品和法规。

用于萃取和分析ED产品的方法需满足以下条件:

1.该方法必须能够对材料的主体结构进行逻辑计算和分类。

2.目前材料的状态不会发生明显变化。

3.该方法可以在一分析实验室实施。

4.该方法可以在七天或更短的时间完成。

5.技术人员可以使用一般仪器通过该方法得到普遍认可的结论。

6.该方法可适用于各种混合材料。

7.所得数据可以与农艺数据建立相关性。

8.该方法可以用来萃取多种养分(氮磷钾和中微量元素)。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第七条,实验室测试结果要与田间数据相吻合。

点评:美国没有要求缓控释肥进行登记,但要求在标识在说明产品功能。缓控释肥被划分在ED(效率设计)产品的范畴。

西欧

对于西欧各国而言,欧盟并没有对缓控释肥做出统一规定,缓控释肥是一种不受限制的肥料。迄今为止,欧洲的肥料品种中并没有包膜控释肥料。

和美国一样,欧盟对此成立了特别小组,被称为TheCENTC260/WG4/TaskForce(简称CENTFsrf),该小组已经就肥料分类问题向官方立法机构提出建议。其目的是现有的欧盟肥料种类中,添加缓控释肥的品种。

该小组开始开发一种适用于包膜肥料的分析方法。1995年,该方法已经在14个欧洲和美国实验室得到检测。该检测结果被分析并成为“CEN-Norm”规划的基础。

另外,小组建议生产商有责任对其产品进行生物学试验。生产商将被要求提供一组对照结果,其中包含官方CEN标准时长冷水浸提和加速算起可控测试的对照,其结果需在标签中写明,标签上还应注明养分的响应期。

在欧洲2003年的第2003号法规中,并没有缓控释肥的定义。目前,正在一项新的肥料立法正在筹备中。新的法规中采用“相互认定”的原则,基于该原则,在任何欧盟国家登记的任何肥料可以在所有欧盟国家之间销售。新的法规对传统肥料和新型肥料同样有效。

德国规定,如果一种肥料进行包膜,“包膜或包裹养分”(至少90%包膜)或“一部分包膜或包裹养分”(至少25%包膜)则必须进行标注。包膜肥料占肥料总重的比例,或包裹养分占肥料总重的比例也需要注明,并需证明包膜材料是无害的。在德国,包膜肥料被归类于添加剂(applicationaids)范畴;而CDU、IBDU和UF则归类于其他氮肥(individualnitrogenfertilizer)的范畴。

在德国其它的国家肥料法规中,有类似包膜复合肥、部分包膜复合肥、包膜尿素等分类,需详细说明包膜肥料的详细含量——部分包膜肥料的包膜部分需做出说明。

根据2007年德国肥料法规的规定,包膜材料需是无害的,包膜材料被归类在增效剂的范畴。非降解性包膜材料需在2013年前停止使用,用生物可降解的包膜材料进行替代。

欧盟大多数国家使用AOAC(美国分析化学家协会)规定的方法检测缓控释肥中缓释氮的含量,而法国和芬兰有所不同。

AOAC目前采用的检测方法主要包括如下:

(1)植物测试:观赏植物、蔬菜、莴苣和草坪;

(2)不同淋溶步骤:过滤、底物贮存、冷水、温水、累积、增量;

(3)化学分析:包膜质量。

点评:欧盟没有要求对缓控释肥进行专门的登记,甚至目前还没有对这种肥料进行明确的分类,但德国要求在标识中注明包膜情况。“相互认定”原则。

以色列

以色列对缓控释肥登记的建议开始于1995年。当局和使用者均应使用符合控释肥料登记的产品,因为生产有缓控释性能但实际并不具备的产品将不能承担任何农业或环境效益。缓控释肥登记体系的形成对将该种肥料引入常规应用至关重要。控释肥料的完整正式定义需结合肥料的控释机理、释放曲线和可能的影响因素来确定。另外,相关产品的产品标注需严格规范。除了基础养分含量信息,标签还需标注产品的释放性能。

点评:需要进行相关登记

日本

在日本,所有肥料产品的登记应先于产品生产、销售和进出口。每种缓控释肥肥料有其相应的登记标准。其中,对脲醛类肥料的水溶性部分的比例的上限作出了规定。登记要求释放和/或矿化测试。测试方法包括:实验室水中释放测试、土壤或田间的矿化测试。尽管缓控释肥养分释放或矿化率数据并不作物登记必须条件,但某些时候作为附加信息附于报告中。

点评:需要进行相关登记

总之,在国外缓控释肥需要登记吗?

答案:美国不需要

西欧不需要(德国要求说明产品成分)

以色列需要

日本需要

最新文章